环保督察有哪些要点值得关注?
第三批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哪些要点值得关注?为您一一梳理。
一、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 严禁“一刀切”“滥问责”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落实“六稳”“六保”要求,3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8省(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有关省(区)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省(区)在督察进驻期间,应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赢。”该负责人说。
二、督察围绕八个方面内容 重点关注长江黄河流域
本次督察工作安排发现,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被列为本次督察的重点内容。在此次督察进驻的省份中,安徽、江西、湖南、云南等省地处长江流域,山西、河南属于黄河流域。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
同时,“十四五”规划纲要还提出,要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上游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筑牢三江源“中华水塔”,提升甘南、若尔盖等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开展汾渭平原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清理整顿黄河岸线内工业企业,加强沿黄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四五”开局之年,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聚焦长江黄河流域,彰显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紧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实,扎实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除此之外,本次还将重点督察其他七个方面内容,包括: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三、把督察作为重要契机 推动高质量发展
4月6日至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在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召开督察进驻动员会。各督察组组长一致认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这一批督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首批督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
在8省(区)的督察进驻动员会上,各省(区)主要负责同志纷纷表示,将把本次督察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和倒逼作用,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四、迎接督察我们应该了解什么?
1. 督察有哪些重要程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包括督察准备、督察进驻、下沉督察、督察报告、督察反馈、整改落实等6个程序环节。
2. 上一批督察有哪些新特点?
一是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察,把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以及国家重大战略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的情况,作为督察的重中之重,高度关注严格控制“两高”项目,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落实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短板问题。
二是突出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在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狠抓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解决问题。对于查处的突出问题,以及违法违规审批乱作为的典型,形成督察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生态环境相关管理部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是敢于动真碰硬。开局之年“起好头”非常重要,将为整个“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奠定扎实基础。由于“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圆满完成,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松松劲、歇歇脚的念头。特别是面对“碳达峰、碳中和”刚性要求,呈现大上、快上、抢上、乱上“两高”项目的势头,对此,督察态度鲜明,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指出问题,坚决果断遏制,倒逼责任落实。
四是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第二轮第三批督察首次以“文字+图片+视频”的方式,分五批集中曝光了40个典型案例,每批公开8个典型案例,一个省(区)一个。特别是每个案例都有视频,做到有图、有影、有真相,不仅方式新颖,而且震撼力、警示性都非常强。及时公布这些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案例,以及违法违规审批乱作为的典型,有助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生态环境相关管理部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五是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老百姓反映的环境问题,要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在督察开始之际,就及时公开督察组的组长、副组长,督察组的举报热线电话以及微博、微信平台。督察组驻地里,都有一间接听电话的工作间,专门接听群众举报。截至今年6月底,第二轮第三批督察进驻期间受理转办的2.9万余件群众举报,已办结或阶段办结约2.79万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
3. 被曝光的典型案例主要是哪些问题?
第二轮第三批督察首次集中曝光了40个典型案例,这40个典型案例,主要是盲目发展“两高”项目、工业园区违法违规、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不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不够等4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盲目发展“两高”项目,这是作为典型案例曝光率最高的一类。
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反馈报告中,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均被指出存在“两高”的问题。由此可见,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现象,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仍然突出,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紧迫性、重要性仍然缺乏清晰的认识。
虽然被督察的8省(区)在生态本底、产业结构各有不同,但在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的问题上,却有着相同的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两高”项目管控不力、上马“两高”项目意愿强烈、控制“两高”态度不坚决,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是督察关注的重点。在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的问题上,其他地方也须引以为戒,切实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摆在首要位置。
二是工业园区违法违规问题, 这是作为典型案例曝光率第二高的一类。
在第二轮第三批8个督察组对8个省(区)的督察反馈报告中,工业园区及集聚区等相关环境问题都以不同篇幅、不同表述出现。
在一些地方,作为经济发展“引擎”的工业园区只重视招商引资,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导致园区成为污染企业的“避难所”,名义上是对企业实行集中管理、集中治理,实为“集中排污”。例如,安徽省滁州市定远盐化工业园企业通过雨水管网偷排污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现象普遍,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长期超标向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湖南衡阳市松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存在铊超标排放现象,常德市桃源县陬市工业园内企业存在直接将第一类污染物排入污水处理厂的现象;辽宁省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阜新市皮革工业园、丹东市前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河南省新乡市孟庄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总氮浓度频繁超标,周口市太康县、平顶山市叶县产业集聚区大量污水直排,等等。
还有一些地方,企业只要搬进工业园,就如同获得了一把“保护伞”,面对各类环保检查就可“高枕无忧”。例如,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太和工业园必须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11家入园企业中仅3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政府担心企业受行政处罚而不能享受退税政策,相关部门只检查、不处罚,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多家企业违法行为长期不整改。江西省大余县明发矿2019年以来就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7000余吨。
更有一些地方,法治意识淡薄,降低工业园区入园门槛,违法违规审批。例如,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抚州市南丰工业园,2017年以来分别违规引进5家和8家企业入园;江西省九江市及永修县在工业园区范围外违规审批星火狮达科技年综合利用6万吨有机硅废物化工项目。在对江西省的督察反馈报告里,仅仅两段文字,四百余字,就出现“违规”“违反”“违法”9次,频次密集程度实属少见。报告指出,抽查赣州、吉安、抚州等市6个县发现,赣州大余县违规占地近900亩建设工业园区,抚州市金溪县违反城乡规划法,采用企业先建设、政府后供地的办法招商引资,违法占地200余亩。
三是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不力。对长江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是第二轮第三批督察的新重点内容。在第三批督察进驻的8 省(区)中,安徽、江西、湖南、云南等四个省地处长江流域。
督察组向安徽、江西、湖南、云南等四个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谈话问询、明察暗访,发现这四个省都存在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仍不到位、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等情况。
例如,督察组指出,江西省在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中,还存在落实负面清单不坚决、工业园区污染管控不严、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不实等问题;安徽省污水直接排放下江入河问题依然存在,铜陵市荷花塘污水持续直排长江近半年,黄山市祁门县城区9个污水直排口直排大量污水,对长江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一直是督察予以高度重视的方面,随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地方落实长江大保护的举措和成效,也将会成为之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持续关注的重点。
四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不够。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是第二轮第三批督察的新重点内容。在第三批督察进驻的8 省(区)中,山西、河南两个省地处黄河流域。
督察组向山西、河南两个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这两个省都存在对黄河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从督察曝光的40个典型案例集中显现的4个方面的问题,可以看出督察是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度关注严格控制“两高”项目,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落实情况,通过督察来推动解决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深层次问题,推进各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4. 第二轮督察前三批去了哪里?
2019年7月11日至8月15日,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了8个督察组,分别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2020年8月30日至10月1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了7个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2021年4月6日至5月9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了8个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了督察进驻工作。
5. 督察关注的重点是什么?
督察关注的重点内容就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具体来说,督察关注的重点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二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三是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四是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
五是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六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八是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当前,各地正在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规划本地发展蓝图。一些现象表明,一些地方在经济增长上存在追求“开门红”的冲动,还有一些企业在生产上存在赶进度、抢利润的念头。但越是发展心切,越要保持头脑清醒。
各地要通过督察,检视成果、发现问题,确保地方发展与中央的要求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以赢得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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